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委印单位委印单位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等情形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2号 第十二条“委印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新闻出版的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下列行为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委印单位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二)委印单位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三)委印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四)委印本办法第七条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五)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