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擅自参观尚未公开接待参观者的文物点或者擅自收集文物、自然标本、进行考古记录的处罚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文广新旅游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文物局令第1号 第十七条“外国公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擅自参观文物点或者擅自收集文物、自然标本、进行考古记录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停止其参观,没收其收集的文物、自然标本和考古记录。”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