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二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