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