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2年第1号)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