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涉路工程设施置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