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未经报告停业、歇业,造成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混乱的处罚。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未经报告停业、歇业,造成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混乱的,由城市公共客运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 备注 | |||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未经报告停业、歇业,造成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混乱的,由城市公共客运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