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四十条: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