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水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第四十六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