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4年第2号)第五十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