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类别 行政强制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