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水运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第三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水运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作出工程质量鉴定和评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