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节能监督检查
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管理体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