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
类别 | 行政检查 | ||
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水路运输经营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限结束后对该经营者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作出整改是否合格的结论。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检查 | ||
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水路运输经营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限结束后对该经营者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作出整改是否合格的结论。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