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
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六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有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港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港口安全监督管理必要的经费,解决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港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制止和查处危害港口安全的行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