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