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证核发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