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对窝藏、转移、代销赃物的处罚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38号)第六十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38号)第六十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