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对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1986年12月3日批准 公安部1986年12月25日公布)第二十六条: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除可以没收证件外,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