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对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三十四条: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