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对伪造、涂改、盗窃、贩卖《边境通行证》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第二十五条:对伪造、涂改、盗窃、贩卖《边境通行证》的,除收缴其证件外,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