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限制活动范围
类别 行政强制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 (一)患有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 (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