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对外国人的遣送出境
类别 行政强制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