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收缴、强制报废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类别 | 行政强制 | ||
实施主体 | 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强制 | ||
实施主体 | 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