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