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