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十条,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