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对未经审批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处罚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地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备注 | |||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地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