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五条,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