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所签署的估价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