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行为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