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三十八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