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燃气设备、设施、器材查封或者扣押
类别 行政强制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燃气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燃气安全监督检查时,对于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