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类别 行政征收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村准的通知》(湘价函[2010]186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第四项:1、住宅,按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1.5%;2、其它,按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