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
类别 行政征收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 为确保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不便于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缴纳,标准为每块标砖0.05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