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个体工匠的管理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在村庄、集镇规划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