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教育体育局
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监督管理
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主体 | 教育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主体 | 教育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