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卫计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