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违反学校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规定或卫生设施、运动设施规定的处罚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卫计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