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计划生育审查
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卫计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四十四条: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民,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到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节育手术费用自理;女职工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发工资、资金和福利待遇。 (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不得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晋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在推荐和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时,被推荐人或者候选人如果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当如实介绍,不得隐瞒。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