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对发展中医事业有重大贡献或者做出突出成绩的奖励
类别 | 行政奖励 | ||
实施主体 | 卫计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中医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发展中医事业有重大贡献或者做出突出成绩的,由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奖励 | ||
实施主体 | 卫计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中医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发展中医事业有重大贡献或者做出突出成绩的,由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