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乡村医生考核管理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卫计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