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选定
|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 实施主体 | 卫计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报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湘卫合医发〔2012〕3号)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审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在省内有效;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审定的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收治转诊病人能力的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在市辖范围内有效,邻市统筹地区自愿参照执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审定的不具备收治转诊病人能力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仅在其执业所在地的市区有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审定的医疗机构定点资格仅在该县级区域范围内有效,相关地区自愿参照执行。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