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国土局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双方不如实申报成交价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国土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双方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交所漏税费,并可处以瞒价金额50%以下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