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林业局
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林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产品生产、初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林产品生产、初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林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依法对林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林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