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工信局
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工信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湖南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4】17号)第十条第三款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工)信局会同县市财政局组织申报。县市经(工)信局、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市经(工)经信委、财政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