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工信局
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承揽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工信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将信息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承揽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