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科技局
国家、省、岳阳市科技项目推荐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科技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第十二条:项目申请,必须严格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渠道、方式、时间执行。申请渠道可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汇总、审核;或由申请者经有关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后直接申报,最终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受理。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第七条:项目按依托单位的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初审,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市科技行政部门逐级初审,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初审。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市科技行政部门报省科技行政部门,部属在湘单位和省级无主管单位直接报省科技行政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