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科技局
国家、省农业科技园区的审核转报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科技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湘科农字[2013]113号)第十条:园区申报程序(一)园区建设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二)市州科技局对申报条件进行初步论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