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民政局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民政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二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备注